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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法官村委會開庭 癲癇病人家門口受審
  茂南法院下鄉現場開庭審理一宗癲癇病人故意傷害案件
  南方日報訊(記者/李文才 通訊員/李廣高 蘇曉萍) 日前,茂名市茂南區法院刑事審判庭下鄉到茂南區公館鎮艾屋村公開開庭審理一宗被告人為癲癇所致精神障礙的中年男子故意傷害案件。此次下鄉開庭一方面方便了特殊的患病當事人及其家屬參加庭審,同時也起到了“審判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制教育作用。把法庭搬到基層,把開庭安排到鄉村,這是茂南法院踐行群眾路線,方便群眾參加訴訟活動,提升司法為民工作水平的具體行動。
  當天上午艾屋村委會外陽光明媚,晨風輕送。在斜照朝陽的直射下,掛在牆上的國徽像灑滿了金光,熠熠生輝;法官、檢察官分別嚴肅地端坐在審判席和公訴席上,被告人及其辯護人也準時到庭應訴。上午9:30,隨著法官手中法槌“啪”的一聲敲響,庭審程序順利啟動。
  被告人李某是個癲癇精神病患者,言語表達有障礙,家裡靠一對年老的父母務農維持生計,經濟條件很困難,父母日常要下田乾農活,疏於看管。2008年3月,李某因故意傷害罪被該院判處有期徒刑四年,2010年9月刑滿釋放。2013年2月5日晚上,該村一個年近八十歲的老婦人陳某吃完晚飯後散步至鄰居家的小賣部門口,看見一個小孩子拿了小賣部的東西不給錢就跑了出來,於是,陳某訓斥了他幾句,不料給剛剛經過這裡的李某聽見了,李某以為陳某罵他,於是凶神惡煞的衝過去,扇了陳某幾巴掌,又把陳某推倒在地,猛踹幾腳,陳某倒卧在地動彈不得,鮮血從她的嘴邊流了出來,可是,李某並沒有停止傷害陳某,還是不停用腳踹。小賣部的老闆見狀馬上通知陳某的兒子江某,江某趕過來後攔開李某並報警求助。經法醫鑒定,陳某多處軟組織挫傷並脾破裂切除、失血性休克、損傷程度達重傷。
  在庭審過程中,法庭就被告人李某被控故意傷害陳某的犯罪事實進行調查。李某進行了簡單的陳述,公訴人、辯護人分別向被告人進行了訊問和發問,李某對起訴書指控的事實無異議。隨後,庭審進入舉證、質證環節,公訴人分別出示多組證據,從書證、證人證言、被害人陳某陳述、被告人供述、鑒定意見等方面進行舉證。李某的辯護人就上述證據的證明力、合法性、真實性等問題發表了質證意見。最後,案件基本調查清楚,法庭將擇日宣判。
  自開展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以來,茂南法院始終堅持以“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為目標,通過一系列實際行動踐行群眾路線,方便當事人訴訟,不斷提高司法服務質量。通過旁聽下鄉庭審活動,村民們普遍認為,將普通百姓眼裡陌生的法庭“搬”到村民身邊,讓村民更直接地接觸審判,更直觀地瞭解法院審判程序和法律知識,有利於提高群眾的法制觀念,提高了村民之間和諧共處的意識,是一舉多得的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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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印本頁責編:於艷彬  (原標題:刑事法官村委會開庭 癲癇病人家門口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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